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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perior Cables MTA-6-4-VT-0-E-KH-X規範
光纖規範:
1. 須符合ANSI/FDDI與EIA/TIA 568所規範定義之標準。
2. 光纖種類:multi-mode graded index
3. 光纖芯數:4-12芯
4. 纖核直徑:62.5±3 um
5. 纖殼直徑:125±2 um
6. 初級保護層直徑:250±15 um
7. 緊式保護層直徑:900 um
8. 纖核偏圓率:<6%
9. 纖殼偏圓率:<2%
10. 纖核-纖殼偏位差:≦3.0um
11. 初級保護層-纖殼偏位差:≦22um
12. 衰減值:≦3.5dB/km @ 850nm;≦1.5dB/km @ 1300nm
13. 衰減值變化:≦0.2dB@ -60℃ ~ +85℃
14. 頻寬:≧200MHz-km @ 850nm;≧600MHz-km @ 1300nm
15. 數值孔徑:0.275±0.015
16. 強度測試:≧0.7GN/m²
光纜材料規範及機械特性
1. 整條光纜為緊式(tight buffer)結構。
2. 整條光纜不含任何金屬成分,以防止因雷擊、閃電、接地問題與電位差等因素造成設備之損害。
3. 光纜外被覆須具有防止材質硬化之特性功能,以確保光纜不論於室內或室外應用時,不會因材質硬化、脆化而導致光纖受損。
4. 光纜外被覆之抗張強度為整條光纜在爾後佈放、操作時,保護光纖正常運作之重要關鍵因素之一,須符合在100℃的高溫下連續測試7天後之強度變化與測試前比較,差異不可超過30% 之IEC-811-1-1國際測試標準。
5. 為達增強光纜抗拉力,整條光纜除外被覆之抗張強度外,另應使用Aramid yarn為抗張體,使其在佈放時之最大抗拉力符合IEC-794-1之測試標準,須可達1500N或以上。
6. 光纜外被覆亦須同時符合IEC-1034-2與IEC-754-1、IEC-754-2等低煙無毒之國際標準。
7. 為易於與一般銅質導線做區分,光纜外被覆不得為黑色。
8. 為使光纜在佈放前、中、後不因外力之擠壓而造成傷害,進而使光纖在傳輸上造成損失,其抗擠壓力應符合EN187000 method 504之測試標準,可承受2000N或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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